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部分内容填报有误,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一、《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之“境外资产情况简介”原内容如下:
2007年12月,公司在加拿大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恩国际,主要业务是对加拿大或者国际上拥有采矿权的企业投资。从资产规模看,吉恩国际9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皇家矿业。截至报告期末,皇家矿业年产镍精矿10.22万吨,铜精矿4.91万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吉恩国际总资产99.42亿元、净资产125.28亿元,其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9亿元 、净利润-9.75亿元。
更正后:
2007年12月,公司在加拿大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恩国际,主要业务是对加拿大或者国际上拥有采矿权的企业投资。从资产规模看,吉恩国际9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皇家矿业。截至报告期末,皇家矿业年产镍精矿10.22万吨,铜精矿4.91万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吉恩国际总资产99.42亿元、净资产12.53亿元,其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9亿元 、净利润-9.75亿元。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中“李景峰年末持股数60,000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60,000股”。现更正为“李景峰年末持股数70,000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70,000股”。
三、《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内容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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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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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六注释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原内容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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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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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没有影响,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新后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重新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