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ST水井 编号:临2016-1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201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16-016号)。
2016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 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21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6日停牌一天,将于2016年5月9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水井”变更为“水井坊”; 股票代码“600779”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ST水井 编号:临2016-2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9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水井”变更为“水井坊”,股票代码“600779”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 股票种类与简称:
股票简称由“*ST水井”变更为“水井坊”;
(二) 股票代码仍为“600779”;
(三)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5月9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2013年、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水井坊”变更为“*ST 水井”。
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8,13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4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7万元。
公司《2015年度报告》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6年5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6年5月9日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水井坊”。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13.2.2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6日停牌1 天,5月9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各项业务运营正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短期内并不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 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