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吕延翔、独立董事吴洪、独立董事苏锡嘉、独立董事董志勇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蓝地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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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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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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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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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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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2.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理峰、帅丽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歌力思服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