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6 - 4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4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 10 日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5:00——2016年5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远通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0号)远通盛宴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7、《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聘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8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11仅审议一名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与非累积投票表决结果一致,故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及2016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补充更正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10)62211360
传 真:(010)62247128
邮 编: 100082
4、联系人:黄中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太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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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议案1至议案1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1至议案11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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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方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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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或填写同意票数;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