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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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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6-4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4--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5:00至2016年5月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会议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黎柏其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234,6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6.027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232,2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6.02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13%。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黎柏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2、选举廖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3、选举汪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4、选举符海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5、选举梁宇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3%。

 6、选举徐飞跃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孔小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2、选举熊守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3、选举肖胜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袁碧华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2、选举毛志洪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88,232,22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的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6-4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5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黎柏其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黎柏其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廖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熊守美、黎柏其、孔小文、徐飞跃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熊守美为主任委员;选举孔小文、肖胜方、汪涛、梁宇清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孔小文为主任委员;选举孔小文、熊守美、符海剑、梁宇清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孔小文为主任委员;选举肖胜方、孔小文、汪涛、廖坚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肖胜方为主任委员。

 3、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飞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莫劲刚先生、刘刚年先生、张百在先生、黄明军先生、陈参强先生、万里先生、李四娣先生、莫建忠先生、张国光先生、黄杰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刚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6、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莫劲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谭妙玲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7、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钟美铭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上述1、3、4、5、6、7项决议的相关人员简历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8、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副董事长廖坚先生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确定公司副董事长廖坚先生的薪酬,参照公司总经理的薪酬,基本年薪标准为伍拾万陆仟贰佰伍拾元人民币(¥506,250.00),分月平均计发;纳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责任指标及考核与奖励方案》的考核范畴。

 本薪酬方案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内有效,董事会换届将重新确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公告。

 9、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黎柏其,55岁,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广东省第九届人大代表。最近五年曾任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广东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现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本公司董事长,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新大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在2013年9月时任中京电子董事期间,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具书面授权履行董事职责,缺席中京电子董事会会议,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廖坚,男,48岁,本科学历。最近五年曾任高要市信息中心、信息办主任,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高要鸿爱斯工业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盛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徐飞跃,男,45岁,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3年进入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赴日本森田压铸工业所研修,曾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生产部经理、开发部经理,2000年起先后担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莫劲刚,男,44岁,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肇庆蓝带啤酒卢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部经理,2004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刘刚年,男,45岁,本科学历,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2002-2007年任广东省经贸委、国资委外派省属国企专职监事,2007-2013年先后担任广东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14-2015年担任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张百在,男,51岁,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中国嘉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铸造车间技术员、技术二处技术员、科长,2005年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至今,最近五年曾任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黄明军,男,46岁,大专学历。曾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本公司生产控制部经理、副总经理助理,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总经理。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持有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4万份,占该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2667%),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陈参强,男,43岁,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先后在生产,品质,开发,市场等部门工作。2002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市场部主任、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至今。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万里,男,46岁,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13年8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研究领域为轻合金的铸造成型技术。学术兼职:2000年至今,任日本铸造工学会外国会员;2008年至今,任中国铸造学会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铸造学会压铸技术委员会委员;2012年至今,任中国铸造学会铸造装备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四娣,男,45岁,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本公司技术部经理,2004年-2014年任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莫建忠,男,39岁,大专学历,1997年进入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曾任技术员、销售员,2001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物控部经理、副总经理助理兼物控部经理;201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至今。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张国光,男,48岁,大专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师职称。曾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黄杰枫,男,37岁,本科学历,曾任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本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至今。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谭妙玲,女,31岁,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6月加入公司董秘办工作,201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至今。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持有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万份,占该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0667%),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钟美铭,女,30岁,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内审部工作至今。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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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6-4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5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毛志洪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毛志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毛志洪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徐飞跃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莫劲刚先生、刘刚年先生、张百在先生、黄明军先生、陈参强先生、万里先生、李四娣先生、莫建忠先生、张国光先生、黄杰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刚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莫劲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附件:

 毛志洪,男,42岁,本科学历,曾任高要市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总经理,高要电厂总经理,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资产运营部经理;现任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原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肇庆市高要区二轻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详见公司2015年11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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