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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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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5:00 至2016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2016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5:《2015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6:《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增补2016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议案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0:《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11:《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12、《关于全资子公司荆门市天华包装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16:《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17:《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议案18:《关于制定〈关于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9:《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

 议案21:《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

 1、议案13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9、议案2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林宏 余平

 会议联系电话:0724-2309237    

 会议联系传真:0724-2309615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32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赞成打“√”、反对打“×”、弃权打“○”,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打二个以上符号,视为废票。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 《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3

 2、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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