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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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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已于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停牌后,公司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已于2016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相关目标公司的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即公司股票从2016年3月3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将于2016年5月15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流程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复牌。详情参见2016年2月29日、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和《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和4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2016-037、2016-039 、2016-043、2016-047、2016-048、2016-049和2016-05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以及相关方正在进一步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审计、评估的主体工作基本完成,与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在内的各类文件也正在有序准备之中。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自2016年5月6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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