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4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5:00 至2016年5月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闫奎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6,402,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769%。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6,180,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44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4,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6,314,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9%;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958%;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5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持有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5日申请股票停牌。2016年2月19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2月26日、3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3月5日,公司披露《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在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6年5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2016年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4月2日、4月9日以及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公司披露《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4月18日、5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相应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和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共三家公司10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已经进驻现场并正在对筹划收购的标的资产进行相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按照《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的要求,本次重组方案正在履行国防科工局的事前审查工作。停牌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016年4月18日、5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5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外部有权部门的审查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未能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继续停牌情况

 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66,402,73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1769%。具体表决结果为:同意266,314,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9%;反对8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鉴于《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已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推动本次重组工作并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公司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视重组进展情况尽早复牌。

 五、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