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10:00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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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郭志先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及高管的均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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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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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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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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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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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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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15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16年度董监事报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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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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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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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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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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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9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0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燕颖、李仕珺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