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6-00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进展的公告
经烟台市政府批准,烟台市土地资产经营中心(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了烟储芝收字(2015)第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以下简称“补偿合同”)。甲方收储乙方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西山路80 号的56963.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地下附属设施等,甲方收储该宗地的补偿费总额为12858.77万元。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公告了上述事项(公告编号为2015-074)。
按照补偿合同约定,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收到了第一期补偿费3000万元。近日公司收到了第二期补偿费9858.77万元。至此,公司已收到上述合同所涉全部补偿费。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