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关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等公告;
5、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故公司目前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现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撤回申请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6、截至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经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有关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其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第二大点涉及的披露事项),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原“盈方微”变更为“*ST盈方”,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终止审查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