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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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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3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44,486,76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444,486,764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88,973,528股。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2日,除权日为2016年5月13日。

 四、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为:截止 201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转增股份将于2016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13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变动后总股本888,973,528股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0652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艳 赵娜

 咨询电话:0351-5501213

 传 真:0351-5501211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795 股票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6-3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8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发行49,038,919股股份、向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50,900股股份、向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行6,087,82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177,64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玉旺 李艳

 联系电话:0351-5501213

 联系传真:0351-5501211

 二、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主办人:童星 刘文

 联系人:童星 刘文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联系传真:010-88091826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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