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立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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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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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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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⑴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0,196.70 万元,增加幅度502.90%,主要系报告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较少所致;
⑵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62.72 万元,增加幅度156.60%,主要系报告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⑶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22,476.02 万元,减少幅度85.10%,主要系报告期采购货物款项结算所致;
⑷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余额减少6,043.68 万元,减少幅度88.83%,主要系报告期末将重分类在本项目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所致;
⑸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48.10 万元,增加幅度501.66 %,主要系报告期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⑹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5,714.43万元,增长幅度57.00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⑺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469.90万元,增加幅度31.42%,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⑻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995.39万元,增加幅度426.16%,主要系报告期末未缴增值税较多所致;
⑼应付利息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629.00 万元,增加幅度40.36 %,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⑽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余额减少83.69 万元,减少幅度100%,主要系报告期转回年初存货未实现亏损所致;
⑾未分配利润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318.75万元,增加幅度36.42%,主要系报告期盈利所致;
⑿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393.79 万元,减少幅度44.90%,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增值税附加税费减少所致;
⒀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5.58万元,增加幅度43.12%,主要系报告期运输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⒁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456.26万元,减少幅度92.16%,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⒂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83.05 万元,增加幅度399.11%,主要系本年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单位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⒃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未发生所致;
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上升138.30%、138.58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钢材平均毛利率较2015年同期上升所致;
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13.25%,主要系报告期盈利及转回2015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⒆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35.99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28,100.00 万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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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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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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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黎立璋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