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周剑、常务副总经理徐效臣及财务总监陈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本公司于2015年12月份发行股份购买了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从2015年12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因此公司在编制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对上年同期的比较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1.23%,主要是由于本期承兑汇票到期资金回笼所致;
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2.5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捷达公司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96.23%,主要是由于本期应付票据到期付款以及使用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5.54%,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神彩物流本期归还中电信息的关联借款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2.91%,主要是由于本期无锡房地产项目结转的收入下降,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64%,主要是由于本期贸易类收入下降,与收入相关的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90%,主要是由于上期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取得的汇兑收益较高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0.27%,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无线通讯和神彩物流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和利息补贴金额较大所致;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5.99%、43.34%和43.12%,主要是由于收益较高的铁路GSM-R通信产品和无锡房地产项目本期结转的收入减少,实现的收益相应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4.48%,主要是由于本期实现的收益下降,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7,431.2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之子公司捷达公司支付的货款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1,191.48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回以及上期公司之子公司捷达公司支付投资款项金额较大综合作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2,989.9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之子公司神彩物流及捷达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421,567,875.50元,在中电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46,880,000.00元。
■
公司持续强化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执行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在大股东附属财务机构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26227号《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3.31)》。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年03月31日)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洪观其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年03月31日)》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5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了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通讯”)、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彩物流”)及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达公司”)100%的股权,使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将上述三家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无线通讯及神彩物流原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捷达公司原全资股东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需对以前年度的各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况说明》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一六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一六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6年03月31日)”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