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537000415,发证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也不会对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