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学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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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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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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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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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本期减少45.31%,主要系本期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增多所致。
(2)预付账款本期增加195.42%,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账款本期增加33.80%%,主要系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金杯新能源及成都三电往来款增加所致。
(4)存货本期增加40.61%,主要系为后期销售做库存储备,本期加大了生产投入,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增加以及新增控股子公司金杯新能源期末存货3,801.00万元。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16.15%,系本期因采购量增加,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增加54.34%,主要系本公司的子公司金杯电缆及本期新增的控股子公司金杯新能源的设备安装工程增加所致。
(7)商誉本期增加1,626.52%,系本公司本期新增的控股子公司金杯新能源接受少数股东博森能源以其经审计评估后的有效经营性净资产溢价所产生商誉1,052.50万元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增加284.29%,主要系本期新增二级控股子公司文泰能源厂房装修款。
(9)应付账款增加111.49%,主要系本期采购量增加,待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减少54.39%,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计提的2015年度员工年终奖所致。
(11)应交税费减少79.52%,主要系本年缴纳了上年应交税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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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下降14.71%,主要系本期铜价较上年同期下降14.57%所致。
(2)财务费用减少38.16%,主要系本期货币资金充裕,银行利息收入增加119.12万元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增加2,632.22%,主要系本期特种电缆事业部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金杯电缆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下降48.05%,主要系本期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性测试后确认为投资收益的金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增加77.92%,主要系本期收到湖南省经信委战略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化项目资金8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补贴。
(6)所得税费用本期增加40.51%,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长1,007.30万元,增长51.19%,导致所得税费用增长40.51%
(7)净利润增长53.47%,主要系本期毛利增长1,589.00万元,增长额度大于成本费用增长额度导致。
(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减少56.21万,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亏损增加,使得少数股东损益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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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16.08%,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货款减少26,946.14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053.51%,主要系上期收回理财款本金1,900万,本期无此项业务;另外,本期收购金杯新能源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净额686.20万。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控股子公司新新线缆收到短期借款1,000万及支付相应利息62.7万,本期未开展筹资活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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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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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24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Jbdg8888@163.com;互动电话:0731- 82786127。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15:00至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吴学愚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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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4,331,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为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银行信用业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范志宏先生回避表决,回避票合计20,672,000股。
同意183,614,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7%;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福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86,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9%;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先生回避表决,回避票合计147,421,440股。
同意56,864,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5%;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27,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2766%;反对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4.72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琳凯、达代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