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4月1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在定期报告中工作人员将部分事项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一条第(二)项“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中“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填写错误。
原内容为: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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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现金分红18,000,0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2.51%。
现变更为: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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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