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靳坤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靳坤先生将其持有的19,000,000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坤先生持有公司56,346,16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1%;本次股份质押后,靳坤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3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6%。
二、股票质押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一)质押目的:个人融资需要
(二)资金偿还安排
靳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个人薪金等。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项下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和履约保障比例最低线分别为170%和150%,提取履约保证比例为563.59%,质押价格为8.42元每股,公司股价下跌至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的可能较小,若因公司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控股股东尚有充足的股票用于补仓,因此控股股东的上述股票质押被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可能性很小,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