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62天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以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年3月7日该议案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发布的临2016—001、002、003号公告;2016年3月7日发布的临2016-006号公告。2016年3月16日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乌鲁木齐银行 “金镶玉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2016年第5期”协议书,对6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理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发布的临2016—008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已使用自有资金理财额度60,000万元,可使用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为30,000万元。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对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理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62天安赢第95期对公款
2.产品代码:FGFA16041A
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4.投资起始日:2016年4月12日
5.投资到期日:2016年 6月13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7.币种:人民币
8.理财金额:10,000万元
9.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10.投资范围:与客户合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人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工具,进而投资于存款、债券、债券回购、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资金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11. 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2.风险揭示: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一般常见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公司财务部已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联系,实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本次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较低、安全可控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相对较低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2016年3月16日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乌鲁木齐银行 “金镶玉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2016年第5期”协议书,,对6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理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0,000万元(含本次交易)。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