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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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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淑霞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吉隆瑞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隆瑞科”,吉隆瑞科系张淑霞100%持股的公司,因此张淑霞为吉隆瑞科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淑霞与吉隆瑞科互为一致行动人。张淑霞及吉隆瑞科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股份47,7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5,232,720股的5.0000%,其中张淑霞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7%,吉隆瑞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7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63%。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888,422股,占公司总股本955,232,720股的11.8179%。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总数变为65,126,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79%,其中张淑霞持有公司股份50,939,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27%,吉隆瑞科持有公司股份14,186,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2%。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项承诺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6-01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0号)核准,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8,3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047,151.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646,952,848.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月25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1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1100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6年2月22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

 根据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1,646,952,848.80元向上海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640,000,000.00元计入金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6,952,848.80元计入金融子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金融子公司实施完成后,金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174,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公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2016年2月29日,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增资至金融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3月24日,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近日,金融子公司已取得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二三四五海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811803P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3幢6层A638室

 法定代表人:陈于冰

 注册资本:人民币1740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15年3月3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财务咨询,从事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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