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28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监事并组成第三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5日上午10点在公司11楼多功能厅召开,经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肖卿萍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肖卿萍女士:女,1966年5月出生,汉族,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至2000年在西南合成制药厂工作,历任制药工、化验员、化验室班长;2000年至2002年在西南合成制药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任管理员兼工会主席;2003 年至2007年在渝北区空港旅行社工作,任主管;2007年至今在公司工作,于2011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29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5日(星期二)13: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4日-2016年4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4日15:00至2016年4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11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先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87,558,2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80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87,550,2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7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6%。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彭东律师和李国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2、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3、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4、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5、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6、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7、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8、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9、通过《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10、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
10.1选举潘先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2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3选举杨兴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4选举张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5选举范玉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6选举潘敬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0,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6,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01%。
11、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
11.1选举钱觉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苑书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杜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0,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76,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01%。
12、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名。
12.1选举杨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王洪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7,558,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彭东、李国意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30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下午3:30分在公司121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潘先文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潘先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潘先文、张志强、杨兴志,其中潘先文为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钱觉时、杜勇、张志强,其中钱觉时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杜勇、苑书涛、张凯,其中杜勇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苑书涛、钱觉时、潘先文,其中苑书涛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潘先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志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张志强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凯先生、范玉金先生、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志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潘先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志强先生: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1998年任重庆新华表面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厂长;1998年3月至2002年5月任重庆市江北特种建材厂副厂长;2002年5月至2010年3月任重庆市江北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4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420,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凯先生:男,1980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历任项目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受薪合伙人;2015年5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范玉金先生: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至1997年5月历任重庆市江北煤矿二井采煤队长、工会主席、副井长、一井井长;1997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重庆江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重庆江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江合煤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任重庆市北碚区振兴煤矿矿长;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重庆市江北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270,81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黎伟先生:男,1958年5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至1994年工作于重庆市第二商业局;1994年至2000年工作于重庆市水产总公司;2000年至2006年工作于重庆市新洲实业集团;2006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260,81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志云先生:男,1965年6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重庆市长江缸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5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股份55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6-031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下午4点在公司11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杨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