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3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4月5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 2016年3月31日远东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贰年;2016年4月1日远东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质押期限为壹年。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90,084,7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54%。目前远东控股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1,156,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53%。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远东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为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6-03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实施进展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慧能源”)于2015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向蔡道国发行52,480,211股股份、向蔡强发行41,160,950股股份、向颜秋娥发行9,261,2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311,34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临2015-128)。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5年12月7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福斯特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临2015-136)。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1月11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16-002)。
3.公司相关工商变更事项
2016年2月3日,公司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新增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980,086,736元增加至2,082,898,110元。
4.现金对价支付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智慧能源按照协议约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履行现金对价支付及相关义务。
5.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311,34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目前,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仍在进行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