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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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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周炳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张仕和先生、孙朝芦先生、张瑞彬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万红先生、肖时华先生、刘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发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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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游明慧、张小卫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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