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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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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6-2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项目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6-17)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上述公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正披露,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项目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对本公告中“一、担保情况概述”补充如下: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备注:上表所列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实际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上述各公司之间对担保额进行适当调剂,但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二)补充“四、关于本次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1、本次担保,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各全资项目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项目并购及项目建设、运营等事项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解决各全资项目公司在实际运营和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和建设,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2、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项目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在建和拟建阶段,各项目将根据各自经营、建设情况和项目竣工后自身收益能力,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融资额度,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南通天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南通天德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并以其所持有的南通天德的股权质押给南通天德作为反担保。

 该项作为补充项,原第四、五、六项顺延为第五、六、七项,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

 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原《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第三项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更正后披露内容如下: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加以核实后,形成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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