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的2015年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