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3月 28日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其中《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二次修订)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经股东投票,虽有部分子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赞成,但未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未获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2016-041)。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9日停牌一天,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事宜进行紧急磋商。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将根据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3月30日复牌。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