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1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91号),该批复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174,000万股股份、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8,000万股股份、向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8,000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 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