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在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代表127名,实到代表125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工会主席范志祥先生主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必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本次参会职工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周洪才先生、李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该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简 历
周洪才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联碱车间工段长、企管办副主任,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企管办副主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监事、企管部部长。
周洪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洁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公司质量监督检验科质量分析员、分析室负责人、质量监督检验科科长助理、副科长等职。现任公司监事、计量科科长、科室分工会主席。
李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郁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推荐,同意提名朱郁健先生、胡波先生、张汉卿先生、卢龙先生、赵惠芬女士、贺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和平先生、郭旭虹先生、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013号《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郁健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原料车间副主任、供销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张家港市艾克沃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今,任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朱郁健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波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省资江氮肥厂生产调度员、工程师,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供销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汉卿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公司供销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9月至今,任江苏华昌化工(涟水)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汉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卢龙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江苏古顺河酒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兼成本管理中心主任,公司董事、审计部负责人等职。曾任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成本管理中心主任等职;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卢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惠芬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会计,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安装工程处主办会计,张家港市金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
赵惠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贺小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团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和平先生:196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苏州长风机械总厂财务处,张家港市财政局,张家港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办事员,副所长,所长等职。2000年1月至今,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10年4月至今,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旭虹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博导。
2006 年8月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校特聘教授;2014年1月至今任石河子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旭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尤建新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曾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任棱光实业、陆家嘴、鹏欣资源独立董事,现任张江高科、得利斯、天龙光电独立董事。
尤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股东推荐,现提名蒋晓宁先生、张国浩先生、叶士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
洪才先生、李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晓宁先生: 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生产调度员、团委书记、造气车间主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副总经济师,张家港市华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1月至今,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晓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张国浩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中专学历。历任张家港市化肥厂联碱车间重碱工段班长,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医师,公司监事等职。2008年1月至今,任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07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国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叶士勋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员,高中学历。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监事等职。近五年一直在公司工作,任总经办主任、档案科科长、工会副主席;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任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叶士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15:00至2016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8、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朱郁健先生为公司董事
1.2选举胡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1.3选举张汉卿先生为公司董事
1.4选举卢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1.5选举赵惠芬女士为公司董事
1.6选举贺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郭旭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2选举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3选举陈和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蒋晓宁先生为公司监事
2.2选举张国浩先生为公司监事
2.3选举叶士勋先生为公司监事
以上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其中议案1和议案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会议决议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张家港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02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4月13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4 投票简称:华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子议案1.1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子议案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子议案2.1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子议案2.2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采取累计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对其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A、 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 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C、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c、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d、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15:00至2016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费云辉
3、联系电话:(0512) 58727158;传真:(0512) 58727155
4、邮政编码:2156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以上议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请在表决意见的对应栏写明同意票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