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在青岛召开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青岛银行(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二、会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及其报酬的议案

 6.关于选举孙国梁先生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特别决议案

 8.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二)通报事项: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以上会议相关文件备置于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为保证股东充分了解会议事项,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敬请各位股东查阅上述材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行将于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5月1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范围。至2016年4月10日止,名列在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以及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提前办理会议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请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三)登记地点

 青岛银行(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十二楼

 五、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1),并于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王先生,吕女士

 联系电话:0532-68602189/0532-85709728

 传真:0532-85709725

 (三)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3.授权委托书(样本)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