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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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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其已按照前述规定分别于2016年2月1日、3月1日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手续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注①:第二类: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3计划生育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含体外诊断试剂),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6877介入器材。

 注②:第三类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1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除外),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9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6877介入器材。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管理相关规定、河南德宝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河南德宝持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64-13Q-0308-R0-S,有效期至2016年4月27日)、《认证证书》(编号为861337100620,有效期至2016年3月24日)并非相关法律法规所强制要求的、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必备的资质证书,前述证书到期如未及时续展将不会对河南德宝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认为,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河南德宝已经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手续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已经取得更新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确保河南德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河南德宝目前持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并非相关法律法规所强制要求的、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必备的资质证书,上述证书到期如未及时续展将不会对河南德宝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中补充披露。

 18.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对方北京德宝2009年7月增资过程中,刘学锋认缴750万元,郑朝阳认缴35万元。刘学锋认缴的前述750万元增资款由郑朝阳代为垫付并实缴至北京德宝,刘学锋所持 75%股份由郑朝阳代持,理由是刘学锋个人时间和精力有限。请补充披露:(1)刘学锋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以图表形式列示刘学锋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答复:

 一、刘学锋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刘学锋持有北京德宝75%的股权,系北京德宝及河南德宝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刘学锋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本次交易的预案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刘学锋将通过北京德宝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并因此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河南德宝陈述并经核查,其目前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耗材智慧供应链服务;报告期内(即2014年度、2015年度,下同)主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十一、一五O、一五二、一五三、一五四、一五五、一五九、三七一中心医院等部队医院提供医疗器械耗材的智慧供应链服务。根据刘学锋书面确认,其与河南德宝上述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以图表形式列示刘学锋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刘学锋书面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北京德宝、河南德宝外,其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刘学锋作为交易标的实际控制人就同业竞争问题,已经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刘学锋控制的北京德宝目前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此外其控制的海纳阳光(北京)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阳光”)于2013年协议受让了北方医药产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含有医疗机械经营相关事项;以下简称“北方医药”)90%的股权,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海纳阳光发现北方医药存在重大隐瞒事项而未能完成财务及文件交接,刘学锋实质上对该公司并不拥有控制权,该公司目前被主管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被相关执行法院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无实际经营业务。除上述情形外,承诺方(含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下同)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区域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含河南德宝,下同)现有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为从根本上消除与河南德宝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性,承诺方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北京德宝作为控股型企业,已不再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经营业务;同时承诺方最迟将在不晚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之日起30日内,完成注销北京德宝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变更北京德宝经营范围(即删除与医疗器械销售相关经营事项)的相关工作.。(2)若刘学锋最终能实际控制北方医药,其应自实际控制之日起60日内完成注销北方医药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转让给上市公司。

 2、承诺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若上市公司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承诺方亦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的新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但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4、承诺方将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获取的信息或其他资源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如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6、本承诺在签署后生效,并在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和之后的24个月内有效且不可撤销。”

 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认为,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刘学锋与上市公司、河南德宝的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根据本次交易的预案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刘学锋将通过北京德宝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并因此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上述内容已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4、2015年10月股权转让”予以披露。

 19.预案披露,2015年10月标的资产存在股权转让。请补充披露:(1)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是否与本次重组交易价格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存原因;(2)转让方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答复:

 一、标的资产河南德宝报告期内的股权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经核查,河南德宝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转让或注册资本变动情形。

 二、交易对方北京德宝2015年10月股权转让相关情况

 经核查,北京德宝的原股东李文韬、王雪游于2015年10月分别将其持有的北京德宝各3%的股权转让给郑朝阳。根据郑朝阳、李文韬、王雪游书面确认,北京德宝成立于2004年4月12日,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于北京德宝设立当时有效的公司法不允许自然人注册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郑朝阳直接持有北京德宝40%的股权,并委托王雪游、李文韬分别代其持有北京德宝各30%的股权。北京德宝设立后至2015年10月前,曾先后两次增资将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增至1,000万元,股权结构相应变更为郑朝阳、王雪游、李文韬分别持股94%、3%、3%。因王雪游投资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筹划上市,为规范股权结构,王雪游、李文韬于2015年10月分别将其代郑朝阳持有的北京德宝各3%的股权无偿回转给郑朝阳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股权代持及其还原事宜是真实的,且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根据李文韬、王雪游书面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其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北京德宝、标的资产河南德宝及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认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李文韬、王雪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北京德宝、标的资产河南德宝及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内容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概况”予以披露。

 20.预案披露,海纳阳光分别于2015年12月及2016年1月将天津德宝,德宝恒生股权转让给标的资产。截至2015年末,天津德宝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德宝恒生营业收入为零。请补充披露:(1)上述资产收购事项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重组评估中,天津德宝及德宝恒生评估金额,是否与上次资产收购存在差异,如存在差异,请说明原因;(2)海纳阳光与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答复:

 为解决同业竞争并整合业务,刘学锋控制的关联企业海纳阳光于2015年12月将其持有德宝恒生(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宝”)100%的股权以及德宝恒生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宝科技”)99%的股权转让给河南德宝;并将其持有德宝科技1%的股权转让给天津德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12月天津德宝股权转让

 经核查,海纳阳光于2015年12月31日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天津德宝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河南德宝;同日,海纳阳光与河南德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前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天津德宝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即3,346,486.19元。2016年1月5日,天津德宝在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二、2015年12月德宝科技股权转让

 经核查,海纳阳光于2015年12月31日作出股东决定,将其持有德宝科技99%、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河南德宝、天津德宝;同日,相关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前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德宝科技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即12,834,063.33元。2016年1月5日,德宝科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德宝恒生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含天津德宝及德宝科技各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由双方最终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说明,本次重组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选用资产基础法,2015年12月31日德宝科技预估值为1,283.49万元,天津德宝预估值为334.65万元,均与股权转让价格基本一致。收益法按照河南德宝合并口径财务数据进行预估,德宝科技、天津德宝预估值已包含在河南德宝收益法预估值中;考虑到德宝科技、天津德宝均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因此未来预测中仅考虑了上述企业预计发生的费用。本次重组标的资产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预估值。

 根据刘学锋、上市公司书面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海纳阳光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本次交易的预案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刘学锋将通过北京德宝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故其控制的海纳阳光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律师、评估师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德宝科技、天津德宝预估值已包含在河南德宝收益法预估值中,由于德宝科技、天津德宝均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未来预测中仅考虑了上述企业预计发生的费用;而德宝科技、天津德宝资产基础法的预估值,与上次股权转让价格基本一致。

 以上内容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4、2015年10月股权转让”予以披露。

 21.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应收账款较高。2015年及2014年末,标的资产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165.30万元和11,731.8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和40%。请补充披露:(1)根据同行业其他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行业经营惯例、公司信用期限,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标的资产坏账计提政策,历史上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

 答复:

 一、 根据同行业其他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行业经营惯例、公司信用期限,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 同行业其他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

 国内的医疗器械市场在生产及销售领域,集中度相对较低,医疗器械耗材的经营管理仍采用传统的产、供、销模式,整个医疗器械耗材行业普遍存在多、小、散、低附加值的情况。目前,尚无法从公开数据中获取耗材流通企业同行数据。鉴于公司的收入全部来自于医疗机构,选取了主要与医疗机构合作的类似上市公司作为比较对象如下: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类似上市公司与河南德宝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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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可见,2014年和2015年度(可比公司使用2015年半年报数据)的河南德宝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情况与瑞康医药、嘉事堂相比基本相当。英特集团与公司的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经过阅读英特集团财务报告,英特集团药品销售回款较快导致应收账款与收入的比例较低。

 河南德宝的应收账款收入占比整体上是符合业务特点和行业状况的。

 (二) 行业惯例与信用期限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行业一般惯例,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耗材享有的信用期限一般在4-6个月左右。河南德宝授予与其合作的医疗机构的信用期限为6个月,符合行业惯例,也符合河南德宝实际经营情况。

 (三) 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分析

 1. 余额及发生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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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2,805.58万元,坏账准备640.28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2,165.30万元;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2,349.27万元,坏账准备617.46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731.81万元。。

 注2:信用期限折算(月)=12/(收入/应收账款余额)

 由上表可以看出,河南德宝应收账款在4-6个月内信用期限内收回,余额具有合理性。

 2. 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河南德宝2016年1-2月,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经查,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

 ■

 经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二、标的资产坏账计提政策,历史上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

 (一)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坏账准备的计提

 河南德宝根据应收账款的结算周期和历年回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 河南德宝坏账政策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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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2) 账龄分析法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 河南德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货币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2)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续上表)

 ■

 河南德宝坏账主要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

 3.河南德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类似上市公司对照如下:

 ■

 从上表可见,河南德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符。

 (二) 历史坏账情况

 河南德宝的客户主要为军区医院,具有较高的信用。河南德宝与医院约定的账期一般为6个月,基本能够在信用期限内收回货款。从河南德宝近两年的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看,未发现存在坏账的情况。河南德宝应收账款周转正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未发现存在大额逾期的呆账及坏账。

 河南德宝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如下:

 1. 2015年度回款情况

 货币单位:万元

 ■

 2. 2014年度回款情况

 货币单位:万元

 ■

 注:河南德宝2014年年末应收各家医院的款项,已于2015年收回。

 河南德宝与各医疗机构合作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各医疗机构均在信用期限内回款。

 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认为,河南德宝根据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和历年回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河南德宝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未发现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的款项。

 以上内容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状况、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补充披露“(二)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合理性分析及坏账情况分析中予以披露。

 22.请修改、调整预案中相应的文字错误、段落行距、页码编排等,保证预案的完整性及严谨性,易于投资者阅读、理解。

 答复:

 上市公司已经进行认真修改。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3月19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28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01日披露《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50号),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女士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30日起停牌。

 2015年12月05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临2015-052号),因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12月07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01月06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002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01月0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2016年0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 2016-007号)。

 2016年02月05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011号),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02 月05日 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6年03月0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03月0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4日起继续停牌。详见2016年03月0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015号)。

 2016年03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2016年03月1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临2016-01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逐一落实,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也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分别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03月1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03月2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朱蓉娟女士于2016年3月16日将持有的公司4,2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16日,到期购回日为2017年3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蓉娟女士持有公司122,872,59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其中:118,670,585股为有限售流通股,4,202,012股为流通股。朱蓉娟女士持有的118,67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15年8月3日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08月0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临2015—038)。

 包括本次质押,朱蓉娟女士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2,870,000股,占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6%。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朱蓉娟与华创证券签订的协议的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触及警戒比例或处置比例时,或朱蓉娟未按协议约定向华创证券足额、按期支付利息及其他应付款时,可能引发华创证券对所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

 朱蓉娟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发生上述风险:

 1、积极筹措资金,向华创证券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2、提前归还一部份股权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

 3、补充质押股权,防止股票平仓。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57),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J15140期(D86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

 2016年01月0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03),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广西北部湾银行“富桂宝”J16001期(D71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

 截至2016年03月18日,公司已收到上述理财产品的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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