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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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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1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新利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

 4、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58,697,006股,占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的43.9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8,695,2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6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为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2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与会股东审议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柳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柳兵先生获得58,695,208股选票,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99.9969%,占累积投票制有效投票权总数的49.9985%。柳兵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柳兵先生获得2股选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1111%,占所持投票权总数的0.0556%。

 (1.02)选举鲍希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鲍希安先生获得58,695,206股选票,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的99.9969%,占累积投票制有效投票权总数的49.9985%。鲍希安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鲍希安先生获得0股选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占所持投票权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于江南律师、李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1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在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6年3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罗迈先生委托董事黄赤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蕾、监事罗志刚、康莉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军红到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柳兵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投票,选举柳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投票,选举柳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选举鲍希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1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董新利先生于2月25日因退休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提名委员会提名,2016年3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投票表决,选举柳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柳兵先生简历

 柳兵:男,1966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宜昌市教委、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历任宜昌市公共交通运输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宜昌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宜昌联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宜昌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宜昌三峡旅游新区推进办公室(管委会筹备组)副主任。2015年1月12日起,担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柳兵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柳兵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柳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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