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兴包装卫辉年产4000万平方米环保预印包装箱项目暨投资协议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河南省卫辉市唐庄工业园内建设卫辉年产4000万平方米环保预印包装箱项目及公司与卫辉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0月31日签署《投资协议书》生效。同时,同意将郑州合兴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合兴”)生产部分迁至卫辉,并以郑州合兴后续新设立的子公司实施本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3-068号、2013-069号、2013-073号公告)。
2015年10月15日,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乡合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合兴”)竞得编号为卫交土(2015)07号(卫国土告字[2015]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编号为2015-077号的“关于新乡合兴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现新乡合兴就竞得的地块与卫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WHG2015-07;
2、宗地位置:卫辉市唐庄镇南司马村、石屏村;
3、宗地面积:40,000.07平方米;
4、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捌佰柒拾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