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可分批注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分批增资规模,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2016年3月11日,公司完成向东证期货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即东证期货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东证期货的基本情况
东证期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东证期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证期货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目的在于壮大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会,契合期货行业的持续创新和快速变革的发展形势,有效提升公司期货板块业务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