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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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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3月15日起,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申购金额的限制

 调整后,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10元。

 基金代销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各代销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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