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亚妹女士函告,获悉陈亚妹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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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妹女士于2015年12月3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2900万股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30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2月26日,上述质押已在中投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陈亚妹女士于2016年3月11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补充质押给中投证券,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影响陈亚妹女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股东股份累积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亚妹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20,085,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0%。其中,陈亚妹女士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33,380,000股(含本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