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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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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0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3日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工休养院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4人。裴大文董事、杜波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张金常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张付有董事、张建国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涂兴子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杨玉生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白国周董事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独立董事王兆丰先生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006号公告)

 弃权意见为:光伏行业受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合资公司未来市场具有不确定性。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007号公告)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008号公告)

 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009号公告)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0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13日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工休养院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监事8人。监事赵海龙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于泽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监事林东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吉如昇先生代为出席表决。职工监事武豪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职工监事杜国燕先生代为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0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8,558.95万元(含息)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15-041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2.406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归还募集资金2.406亿元将用于与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支付首期注册资本金使用。

 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0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河南证监局2015年7月对公司年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意见,参照中国证监会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对比表

 ■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0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50万吨甲醇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年产2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99,332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812亿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为加快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平煤股份拟与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在平顶山市宝丰县合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该项目通过项目公司进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平煤股份出资4.812亿元,占80.2%;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占19.8%。平煤股份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为平煤股份首次募集资金变更而来。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201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0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6]724号文批准,2006年11月8日,平煤股份以8.16元/股的价格发行3.7亿股A股,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301,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4,891万元。

 (二)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1)和项目(5)于2007年度实施完毕;项目(2)和项目(3)于2006年度实施完毕;项目(6)于2008年度实施完毕。

 项目(4)于2007年下半年动工,2009年9月初步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豫工信〔2009〕241号)项目总投资变更为84,533.95万元。截至2010年年末,募集资金19,98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7)前期已累计投资1,840.26万元,结余资金68,159.74万元(不含息)。

 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8,558.95万元(含息)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

 二、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50万吨甲醇项目于2005年2月16日在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经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上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ndrc.gov.cn)公布。该项目总投资175,667.68万元,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57,243.6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93,181.39万元,安装工程费25,264.14万元,建筑工程费14,314.50万元,其他建设费24,483.64万元。该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投资每年按30%、40%、30%的比例投入。

 原项目已累计投资1,840.26万元,结余资金68,159.74万元(不含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由于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甲醇市场供过于求,售价大幅下跌,公司经2009年四届三次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评估,认为继续建设50万吨甲醇项目风险过大,因此暂缓实施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

 近年来,我国煤炭需求增速下降,煤炭产能相对过剩,煤炭价格的持续下跌使企业经营环境严峻,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区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控制煤炭产能、走清洁利用之路,这将是“十三五”中国煤炭业面临的两项主要任务。在当前大环境下,平煤股份考虑自身企业现状,拟与乐叶光伏在平顶山市宝丰县合资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通过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实现煤矿分流人员再就业,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新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拟与乐叶光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该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平煤股份出资4.812亿元,占80.2%;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占19.8%。

 该项目总投资约199,33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3,9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402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经初步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424,683万元,年净利润约41,837万元,净利润率约9.85%,财务内部利润率约21.39%。项目盈亏平衡点为35.51%,投资回收期为5.88年(含建设期一年)。平煤股份对项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为平煤股份首次募集资金变更而来。

 (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合资公司首期出资3亿元,其中平煤股份按比例出资2.406亿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位;剩余部分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需要由合资双方按比例到位。

 (三)新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与市场前景

 1、光伏发电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不消耗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任何物质、无噪声、无污染,以及太阳能资源分布广泛且取之不尽的特点,使之成为一种最具有可持续发展特征的可再生能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光伏发电产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新能源产业,是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太阳能光伏行业发展,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对推动我国调整能源结构,实现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2、光伏产业未来发展态势良好。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在2013年逐渐走出低谷,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2014年全球光伏产业开启了新一轮的景气周期,全球光伏市场的新增装机容量达到47GW新高,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8.8GW。根据权威市场调研机构IHS发布的全球光伏市场追踪报告并结合各国政策、经济、市场环境分析,预测全球市场将从2014年起进入较高基数的稳定增长阶段,到2018年全球新增装机量有望增长至71.9GW。

 3、符合当前煤炭企业改革方向。近年来全国煤炭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形势严峻,人员包袱重、生产成本高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煤炭企业面临迫切的转型发展压力。新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平煤股份转型发展,为富余员工转岗分流提供新的工作岗位。

 4、项目市场优势明显

 1)主要原料供应可靠,具有成本优势。该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单晶硅片,由乐叶光伏供应,原材料供应可靠,成本优势显著。乐叶光伏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光伏产品制造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单晶硅片技术、成本和质量方面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2015年年底单晶硅棒产能将达到4.5GW/年,优质低成本的单晶硅片是单晶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为该项目创造了成本优势。

 2)单晶硅电池技术优势明显。目前在比较主流技术路线中,多晶硅转化效率为17.5%至18%,直拉单晶为19%至19.2%,在转换效率上,单晶电池具有明显的优势。后期应用PERC技术,单晶电池可将转化效率从19%-19.2%提升至20%-20.5%,而相比之下,多晶硅却只能将转化率从17.5%-18%提升至18%-18.5%。从海外和内地电池厂商的PERC技术应用情况看,PERC技术在单晶电池方面体现了更好的溢价优势和发展空间。PERC技术使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提升高出1个百分点。

 3)未来市场潜力较大。光伏行业“领跑者”计划(2015年)对光伏产品技术指标进行详细的规定: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要达到17%以上、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上述政策的实施会推动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和生产,单晶电池会逐步成为市场主流。此外,光伏系统投资成本由组件成本和BOS成本两部分构成,单、多晶BOS成本差大于组件价差,单晶系统综合成本低于多晶。因而开发大型地面电站大多选择多晶组件,分布式项目大多选择单晶组件。随着土地和屋顶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土地和屋顶资源的稀缺性将越来越突出,集约利用土地和屋顶资源将是电站项目开发的内在要求,这将促进电站业主大量使用高效组件,在固定面积土地和屋顶上安装更大规模的电站,进而拉动高效电池的需求。

 (四)项目风险提示

 1、国际贸易争端及贸易政策调整的风险

 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将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2014年中国太阳能光伏电池对欧洲出口额为28.16亿美元,同比下降24.25%,出口占比仅占全年出口份额的19.55%。虽然中国、日本等市场装机量大幅增加,但短时期内难以摆脱欧美市场需求,中国光伏产业仍将面对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势及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2、政府降低行业扶持和补贴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成本相对于传统的发电方式成本较高,而且这种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持续,现阶段仍然需要政策扶持来大规模推广应用。随着技术进步、生产规模扩大等因素,光伏产品制造成本逐步下降,世界各国也将逐步地调整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因此,本项目面临政府对光伏行业扶持和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项目所产电池的核心原料是单晶硅片,单晶硅片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单晶硅棒,硅棒的主要原材料是多晶硅料,多晶原料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成本。另外,如硅烷气等主要辅材的价格波动也将影响产品的成本。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五、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安排,并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平煤股份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能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平煤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煤股份本次拟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6-0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待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6亿元

 ●股权结构:平煤股份出资4.812亿元,持股占80.2%;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持股占19.8%。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合同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合资公司的最终信息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拟与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在平顶山市宝丰县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平煤股份出资4.812亿元,占80.2%;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占19.8%。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项目公司的设立尚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本次合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由平煤股份与乐叶光伏共同出资新设合资公司,选址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产业聚集区,公司拟租赁政府代建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变电站、污水处理站等资产,对厂区设施和厂房等进行装修改造,购置20条PERC电池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产能。

 (二)合资方乐叶光伏简介

 1.公司名称: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A座6层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截至2015年9月30日,乐叶光伏(合并报表数据)的资产总额为1,928,677,230.05 元,净资产为153,940,490.71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837,459,361.40元,净利润为-7,705,318.21元。

 乐叶光伏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之全资子公司,隆基股份为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12。隆基股份成立于2000年,专注于单晶硅棒、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单晶硅产品制造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项目公司选址:拟在宝丰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年产2GW太阳能单晶电池项目,采用租赁土地、厂房的方式建设经营。

 3.注册资本:6亿元。

 4.股权结构:平煤股份出资4.812亿元,持股占80.2%;乐叶光伏出资1.188亿元,持股占19.8%。

 5.预计总投资额:199,33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3,9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402万元。上述投资额尚需后续规划论证确定。

 6.预计建设周期:12个月。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公司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分批到位,首期出资3亿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到位;剩余部分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需要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到位。

 2)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应于合资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公司成立日。

 3)项目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平煤股份推荐3名,乐叶光伏推荐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的权限及会议召集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4)平煤股份与乐叶光伏双方中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的,须经对方同意。不同意转让的一方应当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双方中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同等条件下,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依照本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经股东会决议,按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公司成立后,各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在公司中享有下列权利:指定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其股权比例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7)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总体计划目标、阶段目标与时间节点、责任人进行沟通,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项目实施计划书推动公司注册、项目建设事宜,在2016年第4季度投产。

 8)在公司成立后,乙方为公司提供太阳能单晶PERC电池生产的全方位技术、工艺及管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委派专家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提供项目建设技术工艺、设计、投资概算审查与论证及生产方面的技术指导、提供生产管理支持等;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太阳能电池生产技术及工艺的进步,乙方五年内持续为合资公司提供最新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支持。乙方与公司可就上述技术支持及服务事项另行签署协议加以约定,技术支持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9)在公司成立并投产后,乙方承诺每年以战略客户价采购公司产品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当年度产量的50%。项目自投产前三年内当公司认为有必要增加对乙方销售量时,乙方按照战略客户价优先采购。上述采购事项乙方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2、项目土地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宝丰县政府)承诺,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将位于宝丰县_宝丰产业集聚区内省道S231与集聚区3号路口西北的宗地租赁给项目公司使用。甲方为上述土地提供“九通”(通水、通电、通气、通蒸汽供热、通道路、通排污、通电信、通雨水分流、通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同时甲方承诺,将按照项目公司的规划和要求,在现有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变电站等的基础上完成现有厂房的改造及其他厂房、构筑物的建设,竣工后一并租赁给项目公司使用。

 2)项目公司租赁上述土地及厂房等资产的期限为10年,自项目公司正式投产后的第二年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如项目公司有意继续租赁使用,甲方承诺按照原租赁方式和价格将上述土地及厂房继续租赁给项目公司使用。

 3)租赁期内,前五年免收项目公司租金。免租期满后,项目公司租赁甲方土地及地面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年度租金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按照经双方审计确认的该地块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总投资额乘以当年度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4)甲方承诺,项目公司投产运营后,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及给地方的其他财税贡献前三年全部奖励给项目公司,第四、五年减半奖励给项目公司。上述政策应当由甲方出具相关文件加以确认。

 5)甲方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的备案、环评、安评、能评、卫评等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协调甲方各部门积极落实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承诺及义务;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依法保障项目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项目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项目公司的综合评价

 根据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424,683万元,年净利润约41,837万元,净利润率约9.85%,财务内部利润率约21.39%。项目盈亏平衡点为35.51%,投资回收期为5.88年(含建设期一年)。项目可安置人员约1746人。

 目前,全球光伏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我国光伏制造业已在全球占据优势地位,同时为了改善治理环境、倡导可再生能源利用,国家密集出台各类鼓励政策,各地大量兴建太阳能电站。生产太阳能电池由于投资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良好。

 合作对方乐叶光伏是我国光伏产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国际领先的技术工艺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与乐叶光伏合作建设本项目,其先进的技术及市场资源,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国际贸易争端及贸易政策调整的风险

 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将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2014年中国太阳能光伏电池对欧洲出口额为28.16亿美元,同比下降24.25%,出口占比仅占全年出口份额的19.55%。虽然中国、日本等市场装机量大幅增加,但短时期内难以摆脱欧美市场需求,中国光伏产业仍将面对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势及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二)政府降低行业扶持和补贴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电池应用成本相对于传统的发电方式成本较高,而且这种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持续,现阶段仍然需要政策扶持来大规模推广应用。随着技术进步、生产规模扩大等因素,光伏产品制造成本逐步下降,世界各国也将逐步地调整补贴方式和补贴力度。因此,本项目面临政府对光伏行业扶持和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项目所产电池的核心原料是单晶硅片,单晶硅片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单晶硅棒,硅棒的主要原材料是多晶硅料,多晶原料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成本。另外,如硅烷气等主要辅材的价格波动也将影响产品的成本。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平煤股份年产2GW太阳能单晶电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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