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66号)并于当日起公司股票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月 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67号),于 2016年1月7日和2月5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2号、2016-008号)。

 2016 年 2月 19 日和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号)。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按计划推进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本公司已聘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公司律师及牵头并购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收购财务顾问及税务顾问)、Bonelli Erede 律师事务所(本次收购的境外律师顾问)等中介机构参与工作。上述各中介机构基本完成了第一轮尽职调查工作,并在整理分析前期初步尽职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对予以重点关注的方面进行补充调查,并研究针对收购标的估价及交易方案。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收购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尚需在第一轮尽职调查及补充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判断是否继续进行本次收购,以及本次收购的可选择的交易方案,具体事项亦仍待与交易对方做进一步谈判、磋商。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因信息的不确定性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故终止,则公司也会及时公告并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