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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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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
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2月4日披露了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情况(详见2016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

 现该事项补充协议正式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书签署概况

 因穗莞深城际轨道建设需要,根据《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征拆工作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增府办〔2013〕32号)的有关规定,须征收本公司位于增城区永宁街道凤凰西路55号的土地和房屋。近日,本公司与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永宁街道办”)就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签署《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所涉及补偿事项为停业停产损失及未使用原材料运输费共计14,321,459.17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办事处主任:尹中威。

 3.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路31号。

 (二)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永宁街道办发生类似交易。

 (三)本公司与永宁街道办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补偿范围

 该《补充协议》所涉及补偿事项为停业停产损失及未使用原材料运输费共计14,321,459.17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停业停产损失补偿合计:14,276,662.17元。

 2.未使用原材料运输费补偿合计:44,797.00元。

 其中,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按照本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三年年平均税后利润一半的80%计算,三年税后利润数额由双方共同委托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审核确定,并出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中心修造厂2013年-2015年度模拟税后利润的专项审计报告》(粤北京华审(专)字〔2016〕第3001号);未使用原材料运输费补偿由双方共同委托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审核确定,并出具《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中心修造厂运费复核的说明》。

 (二)付款方式

 1.补偿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双方签订协议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永宁街道将上述征收补偿总额的50%支付给本公司,共计7,160,729.59元。

 2.第二期在本公司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永宁街道办后10个工作日内,永宁街道再将余下的50%补偿款支付给本公司,共计7,160,729.58元。

 (三)违约责任

 1.永宁街道办迟延支付补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补偿总额万分之四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2.本公司迟延交付房屋给永宁街道办的,每逾期一天,按补偿总额万分之四的标准向永宁街道办支付违约金。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于搬迁补偿费,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其中,属于对公司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对2016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和永宁街道办均不存在协议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该《补充协议》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一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备查文件

 (一)《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

 (二)《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中心修造厂模拟税后利润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粤北京华审(专)字〔2016〕第3001号)

 (三)《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中心修造厂运费复核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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