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6-02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中披露的“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12,000-342,000万元”实际为“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存在表述错误,需一并更正,公司董事会对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表示歉意。更正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更正前:
“……发行人2012-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9,609万元、210,907万元、318,321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12,000-342,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更正后:
“……发行人2012-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9,609万元、210,907万元、318,321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45,000-26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上述更正内容不会对本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及安排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