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基金关于增加中信银行为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协议,自2016年3月1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为鹏华丰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2395、B类份额基金代码:002396)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申购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指数分级基金开展网上直销与直销柜台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直销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网上直销与直销柜台渠道开展指数分级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与直销柜台渠道将其持有的指数分级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指数分级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自2016年3月14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现存续的所有指数分级基金,以及活动期间内新发行的指数分级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与直销柜台将其持有的指数分级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指数分级基金时,给予如下优惠:

 1、转出基金赎回费,仅缴纳归入基金资产部分;

 本公司旗下现有指数分级基金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比例均为25%(新发行的指数分级基金赎回费归于基金资产比例以届时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为准)。客户转出基金时,以基金持有时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基数乘以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即为最终支付的赎回费率。

 按照0.5%赎回费率为例,转出基金时仅按0.125%的赎回费率支付。

 2、涉及的申购费补差费用不变。

 3、赎回费以投资者最终办理赎回业务的指数分级基金持有时间来递减收取,具体情参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五、重要提示

 1、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转换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当发生限制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按照与日常转换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转换),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