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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 2016-030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03月13日在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6年03月1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众兴”)项目建设的需要,山东众兴拟以部分土地作为抵押物向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同时,公司拟为山东众兴向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全体董事认为:山东众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且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亦未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标准,故该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3月13日

 股票代码: 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 2016-03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 03 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9名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部3名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众兴”)向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拟定为5年,具体担保日期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贷款的基本情况

 (一)拟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浙商银行天水分行

 (二)拟申请贷款金额:8,000万元

 (三)拟贷款期限:5年,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四)资金用途:山东众兴项目建设

 (五)拟为本次贷款提供的担保物:山东众兴的部分土地

 (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宁津县城振华大街东首路北

 (三)法定代表人:陶军

 (四)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五)经营范围

 食用菌、药用菌及其辅料的种植、销售;微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应用、研究、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及涉及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

 (七)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担保的相关情况

 (一) 担保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事项:担保方为山东众兴向浙商银行天水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三)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四)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山东众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将有利于其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北及华东地区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得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而加速项目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北及华东地区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众友兴和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5,391万元的对外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以部分土地和厂房对其中的3,366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2015年12月公司又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众友兴和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4,909万元的对外担保,本次新增为山东众兴提供8,000万元的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0.88%,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6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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