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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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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编号:2016-026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1日,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0234号)(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本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核心技术和新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变更为电子视像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但公司未能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特征,对公司技术和产品进行有针对性的描述和风险提示。

 1.年报披露,公司掌握了在高端电子视像行业多个领域的核心技术,确立以精密光机电成像+仿生智能算法为核心的竞争优势,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核心技术相关的重要专利或者发明情况,并结合国内外技术水平发展情况,对公司在该领域拥有技术的核心程度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2.年报披露,公司成立了核心研发团队,将产品拓展至机器视觉和人工智能领域研究。请公司详细说明:(1)核心研发团队的人员储备和组成情况;(2)技术准备和研发阶段性成果情况;(3)智能机器人预计的应用领域,可实现功能,销售客户对象以及与公司现有电子视像技术的关联。

 二、关于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定位

 3.总体情况。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汽车视像领域、商用视像领域、特种视像、安防视像、智慧视像以及“智能硬件+”解决方案,请公司分别披露上述业务领域的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并结合经营模式和业务特点,说明公司各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主要竞争对手、市场整体规模以及公司的市场地位和份额等情况。

 4.汽车视像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视像相关产品在汽车后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约4亿元,并在汽车前装市场取得突破。请补充披露:(1)公司产品在汽车后装市场的销售渠道、盈利模式,并列举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和销售额;(2)相关产品在前装市场的销售收入,并与后装市场进行比较,分析两者在盈利模式、销售渠道、定价方式、售后维修等方面的差异;(3)结合国内外技术比较,提供公司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相关证据。

 5.商用视像领域。该领域公司产品主要是移动大电脑电视广告机、网络多功能立式广告机等。报告期内该领域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约5.6亿元,约占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的33.8%。请公司结合产品的技术特点,详细说明其盈利模式。

 6.特种视像领域。公司特种视像收入1.7亿元,产品可适用于公安、司法、消防、武警、边防等特种行业。请公司(1)结合行业市场经营情况及同行业比较,详细分析公司产品具备的市场优势;(2)说明生产和销售上述特种视像产品是否需要取得相关主管机构的核准或者资质认定;(3)说明该产品的销售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如是,请详细说明情况。

 7.“智慧硬件+”业务。(1)年报披露,公司通过“合众宝”、“合众网”等产品实现2.1亿元的销售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产品具体的运营方式以及盈利和收费模式;(2)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通过为客户提供“智能硬件+公共场所”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请公司从上述解决方案的运营过程、客户分类、技术实现以及盈利模式等角度进行详细说明。

 8.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相关应用。年报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展VR、AR技术,布局产业应用。请公司(1)说明VR、AR概念、技术和产业应用的详细情况;(2)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和产品分类,详细说明公司上述产品和系统在报告期内的产销情况;(3)说明公司截至目前在VR、AR产业应用链上提供的具体产品名称、类别、所占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产品的技术特点、研发优势以及境内外同行业比较等情况,分析说明可能影响公司在此领域未来发展的重大情况。

 三、关于销售模式

 9.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7亿元,同比增长67.78%,其中第四季度实现7.76亿元,占比约50%。应收账款余额5.51亿元,同比增长182.56%,远远超过收入的增长幅度。此外,报告期内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导致的长期应收款1.16亿,请公司结合销售模式补充披露:(1)分季度收入是否体现为周期性,和前两年相比是否具有一致性;如否,请补充披露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采取的促销措施以及该等措施否是具有长期性;(2)公司应收账款增幅远超收入增长速度的原因。(3)长期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分季度的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数据,公司是否存在为了增大销售而降低信用标准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10.年报披露,公司“图像采集分析系列”本期库存量大幅增加,上升幅度为659.43%。原因是“公司业务量大幅增长,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但公司该系列产品报告期内销售量同比下降8.09%。请公司补充披露存货与销售量变动相反的原因,公司的产品是否存在滞销的情况,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足额计提。

 四、关于未来经营计划和风险

 11.公司未充分披露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以及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等内容,请公司补充披露。

 12.公司年报在披露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时,未针对自身特点,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公司应当补充披露技术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并应当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分析各风险因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其他

 13.年报披露,公司董事丁立红和董事会秘书周皓琳均兼任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但公司未将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列示为关联方。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核实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相关关联交易。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及时对《意见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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