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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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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8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15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并与201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8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0667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7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6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00万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2400万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16年3月21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667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6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本公司股东福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慧(香港)”)、常州智联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联投资”)、常州国信现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现代”)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通过智联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义、蒋建良、李敏、顾松、赵琳、商旭峰和张正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本人申报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3、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福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

 (1)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外部财务投资者,福慧(香港)将在不违反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发行人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减持。

 (2)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福慧(香港)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福慧(香港)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①减持满足的条件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福慧(香港)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福慧(香港)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在发布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其中,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减持提示性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②减持数量

 福慧(香港)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第1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股份锁定期满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第2年内可能减持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剩余股份。

 ③减持方式

 福慧(香港)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④减持价格

 福慧(香港)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或者集合竞价形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⑤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锁定期满后,福慧(香港)如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发行人股东福慧(香港)声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持股意向承诺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如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 号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6 个月后按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执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腾龙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民生证券对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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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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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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