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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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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6-0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九十九号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 》格式指引相关要求,大股东增持股份数量上、下限应当明确。

 2016年3月3日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本公司股份240,000股。

 按照指引要求及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进展情况,现对公司临2016-003号公告进行补充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大股东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凌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兵投资”)。

 (二)大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2016年3月1日,凌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4,796,017股,持股比例34.32%;中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2,583,628股,持股比例7.23%。凌云集团及中兵投资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87,379,6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5%。

 (三)临2016-003号公告已披露的增持情况

 凌云集团于2016年1月15日至2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59,5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5%。

 中兵投资于2016年1月28日、3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80,7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

 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3月1日,凌云集团及中兵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513,441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凌云集团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6年1月15日《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已披露了凌云集团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凌云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

 现对增持数量、价格及资金安排说明如下:

 (1)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择机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1%(含已增持股份数量)。

 (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股价变化和市场趋势择机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13.45元。

 (3)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拟用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二)中兵投资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择机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3%-1%(含已增持股份数量)。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根据股价变化和市场趋势择机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14元。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视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状况,在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拟用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凌云集团增持计划进展

 2016年1月15日至2月26日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59,589股,2016年3月3日再次增持240,000股。

 截至2016年3月3日,凌云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909,5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2%。

 (二)目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2016年3月3日,凌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5,036,017股,持股比例34.38%;中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2,583,628股,持股比例7.23%。凌云集团及中兵投资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87,619,6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61%。

 五、其它说明

 凌云集团及中兵投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凌云集团及中兵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凌云集团及中兵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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