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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要求,公司将补充说明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补充公告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设立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92,043,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票24,1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83,889股,反对票24,10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92,056,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千方信息对北大千方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补充披露如下: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设立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92,043,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票24,10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83,889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票24,10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发起设立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92,056,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占参加表决的无关联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千方信息对北大千方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302,452,1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0,396,9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8%,反对票0股;弃权票11,000股。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3日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韩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经理工作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夏曙东先生提名,现聘任韩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上海停车剩余4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上海停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3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经理工作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夏曙东先生提名,现聘任韩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认为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韩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韩婧女士:女,1980年4月出生,本科。曾先后就职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燕莎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会计、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8年5月至2014年6月在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品牌战略部总监、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历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市场开发中心总经理。被评为2009年度北京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先进个人;“2013-2014年度北京市交通工作先进个人”。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韩婧女士持有公司83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与上海枫林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林停车”)于近日签署《关于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停车”)股东上海枫林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停车40%股权,其中267万为上市公司支付给枫林停车受让对应上海停车26.7%股权转让款,133万为上市公司认缴上海停车注册资本金。最终,千方科技对千方停车的持股比例将由60%变为100%。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枫林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41幢4层F4028室

 法定代表人:陶炜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停车、交通智能化技术、安全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停车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交通器材、道路护栏、标示标牌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枫林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一幢一层CF107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智能停车、交通智能化技术、安全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停车服务,物业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设 计、制作各类广告,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交通器材、道路护栏、标示标牌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千方停车设立后智能停车业务得到快速发展,预计未来几年内需加大投入,以扩大资源容量和提高市场份额。

 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按照协议项下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枫林停车同意向上市公司转让且上市公司同意受让标的股权,包括该等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和利益。

 2、双方同意,枫林停车将所持有的标的股权作价人民币267万元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同意受让。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上市公司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枫林停车未实缴的133万元注册资本,由上市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依照上海停车章程的约定缴纳。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上海停车100%的股权,即上海停车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均由上市公司认缴,其中上市公司已实缴出资867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智能停车市场是公司在智能停车业务板块重点布局,通过本次收购上海停车剩余股权,由控股公司变为全资公司,则更有利于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依托上海停车为平台更为高效落地与开展业务。该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千方科技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上海停车的经营受政府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枫林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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