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73号"文核准,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根据《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期债券为7年期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