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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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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1日(星期二)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决定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次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详见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决定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反担保的主要情况如下:

 1、担保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金额:本次不超过 3亿元(含3亿元)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5、担保期限:自本次公司债券获得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所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止。

 四、董事会意见

 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将增强公司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债券发行成本,有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推动发债事项的顺利进行,且公司为自己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发行公司债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反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6,000万元(含本次30,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32%,占总资产28.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1,280.62万元(不含本次30,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55%,占总资产4.24%。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280.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55%,占总资产4.2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6),定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3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288,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0%)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原《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授权委托书》相应进行修订。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补充修改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见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6-031),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定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2016年3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周和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发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星期日)下午 15:00 至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7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

 (1)截至2016年3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与方式;

 2-2 发行对象;

 2-3 债券期限;

 2-4 募集资金的用途;

 2-5 还本付息方式;

 2-6 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

 2-7 担保安排;

 2-8 发行债券的上市;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3已经公司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2016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至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3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邱微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0

 2、投票简称:沃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沃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下午3:00至2016年3月14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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