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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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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达到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6-012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达到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日,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告知函,告知山东省国投及其子公司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已达到5%以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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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前后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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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省国投及其子公司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98,553股,占总股本的5.2460%,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国投及其子公司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详见2016年3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公司将依据山东省国投及其子公司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增持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地矿

 股票代码:0004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5号楼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5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5号楼2-401-6房间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5号楼2-401-6房间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年3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地矿”、“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山东地矿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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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5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广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伍亿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000018010027

 税务登记证号码 :37010216307316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及资本运营;托管经营;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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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5号楼2-401-6房间

 法定代表人:崔朋朋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000018085392

 税务登记证号码 :37010279152653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对外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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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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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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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之间的关系

 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董事长、总经理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在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聚赢三号证券投资基金为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募集资金规模1亿元,全部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还持有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鲁B,股票代码:200992)33.07%的股份、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通客车,股票代码:000957)18.37%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山东地矿价值分析及前景的预测而做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在山东地矿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地矿的情况

 2012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88号文件核准,山东地矿的前身ST泰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中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26,941,863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70%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0,206,397获准上市流通,剩余6,735,466股限售股仍未解禁。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14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山东地矿股份3,313,433股,减持后持有23,628,43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并于201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依法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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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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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山东地矿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等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山东地矿股票情况参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备至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山东地矿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广庆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崔朋朋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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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广庆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巨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崔朋朋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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