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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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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08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总股本280,000,000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经复权处理,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0.1522元调整为0.05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4.77元调整为1.83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15年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主营业务稳健发展,营业总收入及利润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5,001.92万元,同比增长12.77%,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0.55%,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8.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8.85%。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随着募投项目及扩建项目的陆续投产,覆铜板产能不断扩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丰富,产销量均有较大增长,产业链协同效应和生产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同时,公司以其较强的技术研发和市场销售能力,使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优化提升,狠抓降本增效,使产品毛利率比上年度有所提高,有力带动整体利润的提增。

 2、财务状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优势依旧明显,不存在债务风险。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0%-30%。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09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金安国纪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纪”)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核查、账销案存的原则,拟核销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挂帐的应收账款5笔,合计人民币4,892,705.06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合计人民币4,892,705.06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及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并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坏账形成的原因,制定管理措施,防范新的坏账产生。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10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1日发出,并于2016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共9名,实到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先行签署的关于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签署<关于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部分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坏账核销,本次股份公司核销坏账的金额为人民币1,235,929.00元,珠海国纪为人民币1,770,402.49元,上海国纪为人民币1,886,373.57元,合计人民币4,892,705.06元。

 上述坏账公司及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已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次进行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2015 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研发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需要,对6项研发项目进行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11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1日发出,并于2016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共3名,实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帅新苗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拟核销坏账金额合计人民币4,892,705.06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及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并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坏账形成的原因,制定管理措施,防范新的坏账产生。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研发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需要,对6项研发项目进行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先行签署的关于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100%股权,可以为公司覆铜板新产品试验担负实验工厂的作用,有利于公司对研发的覆铜板新产品进行试用和完善,直接接触PCB下游客户,有利于公司主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职权范围之内,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收购事项。

 同意公司先行签署的《收购框架协议》,鉴于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仍有待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再行协商,确定收购方案,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适时披露进展情况,并根据最终收购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及珠海国纪和上海国纪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程 焱 姚超豪 王鸿祥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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