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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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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具体为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股权”)、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雀枫域”)、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朱雀合伙”)(上述三个企业以下合称“朱雀投资”)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于2016年2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3,120,000股,已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2016年2月23日接到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的《朱雀投资关于减持博通股份股票的通知》,2月26日收到其《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2016年2月23日(即公司股票复牌的当日),朱雀投资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减持本公司股票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交价格区间为45.23元至47.90元,本次减持后,朱雀投资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2、朱雀投资基本情况

 朱雀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情况请见下图:

 ■

 朱雀为私募投资公司,李华轮系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李华轮持有朱雀股权47.11%股权,朱雀股权对朱雀枫域、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朱雀合伙的出资比例均为100%(其中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朱雀合伙出资比例为100%)。

 朱雀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208.20万元,李华轮为其主要股东,持有其47.11%的股权,朱雀股权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华轮,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朱雀枫域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朱雀股权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华轮,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朱雀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朱雀股权持有其100%股权),委派代表为王欢,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购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

 3、本次权益变动的12支信托及基金产品持股明细见下表:

 ■

 4、关于本次减持博通股份股票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李华轮系朱雀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朱雀投资三企业之间管理人员、投研团队存在交叉情况,通过产品合同约定及信托公司及基金公司授权行使股东权益,对博通股份股票的买卖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减持博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朱雀投资通过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对于股票的买卖具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授权朱雀投资为投资顾问行使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是本次减持博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5、朱雀投资表示其减持博通股份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兑现收益并获取资金。

 朱雀投资表示截至2016年2月25日,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6、朱雀投资本次减持博通股份股票事项,本公司之前已经于2016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二、此前朱雀投资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5年6月至7月9日,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增持本公司股票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交价格区间为28元至43元,该次增持后,朱雀投资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12只信托、基金产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

 朱雀投资的上述增持情况,本公司已经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朱雀投资相关的《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朱雀投资2015年7月9日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都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即二级市场买入),2016年2月23日减持本公司股票,持股时间已经超过半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和朱雀合伙)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雀投资相关的《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股票代码:6004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联系电话:021-50308088

 邮政编码: 201204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及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博通股份: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朱雀股权:指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朱雀合伙:指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朱雀枫域:指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朱雀资产:指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础情况

 (一)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00号5号楼217室

 法定代表人:李华轮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08.2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5762107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年9月28日 至2029年9月27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李华轮,持股比例为47.11%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朱雀股权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枣庄路665号5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欢)

 注册资本:(合伙企业不适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02196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购并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7年7月2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号码: 310115664363760

 主要合伙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朱雀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

 (三)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197号B楼三层304室

 股 东: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华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41000054416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2月7日 至 2024年2月6日

 税务登记号码:310141087877468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303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0308088

 朱雀枫域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

 ■

 李华轮系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及朱雀合伙实际控制人,朱雀股权对朱雀资产及朱雀枫域的出资比例均为100%。其中,朱雀资产对朱雀合伙出资比例达到100%。

 李华轮系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及朱雀合伙实际控制人,朱雀股权对朱雀资产及朱雀枫域的出资比例均为100%。其中,朱雀资产对朱雀合伙出资比例达到100%。

 三企业(朱雀股权、朱雀枫域及朱雀合伙)之间管理人员、投研团队存在交叉情况,通过产品合同约定及信托公司及基金公司授权行使股东权益,对博通股份股票的买卖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减持博通股份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朱雀合伙是“陕国投·朱雀(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朱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国投·朱雀1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通过管理人的书面授权取得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

 其中“陕国投·朱雀(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2018年12月17日;“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朱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2019年10月10日; “陕国投·朱雀1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2017年12月15日。

 朱雀股权是“平安汇通朱雀25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通过管理人的书面授权取得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该计划到期日为2020年6月24日。

 朱雀股权是 “金享13号-朱雀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经济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趋势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趋势2号证券投资基金”、“朱雀新经济2号证券投资基金”、“朱雀国企改革主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朱雀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的管理人。

 其中,金享13号-朱雀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20年5月5日;朱雀新经济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19年6月25日;朱雀新趋势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34年12月16日;朱雀新趋势2号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34年2月21日;朱雀新经济2号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19年12月24日;朱雀国企改革主题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2018年3月25日。上海朱雀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为自营账户。

 朱雀枫域是“朱雀跨境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该基金到期日为2020年6月8日。

 上述产品均在存续期内,并构成本次减持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博通股份股票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兑现收益并获取资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在博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

 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博通股份 3,120,000 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12只产品账户合计持有博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0股,占博通股份总股本比例为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已低于博通股份总股本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托及基金产品主要情况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托及基金产品持股明细见下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12只基金、信托产品持有的博通股份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12只基金、信托产品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无买卖博通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博通股份住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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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朱雀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李华轮___ (签字)

 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王欢______ (签字)

 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李华轮____ (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2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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